2023年临城县物业服务企业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分类分级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

体裁分类:计划方案     主题分类: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     文号:     发布时间: 2023-06-19      发布机构:住建局      浏览次数:87     字体:[  ]

2023年临城县物业服务企业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分类分级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

 

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,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,提高物业服务水平,按照《2022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》和《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》要求,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服务情况进行分类分级部门联合抽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
一、时间安排

2023年6月20日—2023年6月30日

二、抽查对象及范围

在全县范围内抽取有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,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系统中显示的抽查比例:A类 B类;C类;D类 E类 。根据风险等级较高的,适度加大抽查力度的原则,随机抽查比例定位B类2家C类1家。

三、检查事项

主要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服务中有无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消防法》、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》、《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《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》、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、《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》、《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及双方合同约定的行为。

四、抽查实施部门

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县市场监督局、个部门。

五、检查方式

1.可以采取书面检查、实地核查等方式,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、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。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、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。

2.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,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,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,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;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。

六、抽查结论

抽查内容符合标准要求的,抽查结果为合格;未达到标准要求或未按要求参加抽查、拒不配合及提供虚假材料的,抽查结果为不合格。

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,责令限期整改,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告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(一)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的要求,随机抽查对象,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人员,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。

(二)企业应主动做好配合工作,按照抽查要求提供材料,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。

(三)抽查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严格遵守抽查工作纪律,公正执法。

 

 

 

20236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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